一、项目编号:GZSW23160FC2112
二、项目名称:2023年广东省青少年射击等5项次锦标赛赛事组织运行服务采购项目(二次)(包1)
三、相关当事人:
投诉人:广东中奥国际体育推广有限公司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08号丰伟大厦1502单元
被投诉人1: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(以下称采购人)
地址: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
被投诉人2: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(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)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-B505、B512-B525房
四、基本情况
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一是采购文件“技术部分”关于“赛事组织方案”“安保、医疗工作方案”“赛事应急处置预案”“赛事风险评估方案”的分项打分中,未明确具体得分标准,评分依据主观性过强,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;二是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对第一候选人存在倾向性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(一)关于投诉事项1,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,该投诉事项属于无效投诉事项,驳回该投诉。
(二)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,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,驳回该投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