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处罚决定书文号:粤财罚〔2023〕9号
二、项目编号:HS202302GW06
三、项目名称: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“新强师工程”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项目会务服务采购
四、相关当事人
当事人:华晟(广东)招标采购有限公司(法人)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B栋五楼501
五、基本情况
本机关发现采购代理机构以“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”为由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包1、2、3、4进行重新评审的行为属于违法组织重新评审的行为,违反了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四条以及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第六十四条”的规定,并导致影响了中标结果,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六、处理结果
根据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第七十八条第(九)项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,对你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广东省财政厅
2023年10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