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编号:HS202302GW06
二、项目名称: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“新强师工程”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项目会务服务采购
三、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广州嘉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称投诉人)
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路88号8楼429房
被投诉人1: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(以下称采购人)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
被投诉人2:华晟(广东)招标采购有限公司(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)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兴怡物业B栋五楼501
四、基本情况:
投诉人就“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‘新强师工程’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项目会务服务采购”(项目编号:HS202302GW06,包1、2)的采购过程、采购结果提出质疑,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,于2023年5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
投诉人称 一是 二是 三是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:
(一)鉴于本项目(包1、2、3、4)采购活动中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责令采购人对本项目(包1、2、3、4)废标。对投诉事项不再进行审查。
(二)对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,本机关另行依法处理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如不服本处理决定,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发布人:广东省财政厅
发布时间:2023年7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