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编号
0724-2331Z2820952
二、项目名称
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
三、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广州鼎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称投诉人)
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桂路7号3号楼304房
被投诉人1: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)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
被投诉人2: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(以下称采购人)
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号
相关供应商1: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
地址: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22号9楼北翼
相关供应商2:广东省佛山医药供销有限公司(以下称佛山医药供销公司)
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610-614房
相关供应商3:新开源优康(广州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263号1223室
四、基本情况
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 一是 二是 三是 四是 五是
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(一)鉴于本项目已废标,招标文件据此失去法律效力,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-3所依附的事实依据已不复存在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1-3缺乏事实依据,投诉事项不成立,驳回投诉。
(二)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一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4-5为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,驳回投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