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:
根据《转发财政部关于2018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粤财采购〔2018〕5号)要求,省财政厅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,并作出了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(见附件1)。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,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,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省财政厅(政府采购监管处)。
附件1:关于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2017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执业情况监督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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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转发财政部关于2018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粤财采购〔2018〕5号)要求,省财政厅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,并作出了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(见附件1)。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,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,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省财政厅(政府采购监管处)。
附件1:关于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2017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执业情况监督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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