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诉处理结果公告(第六号)

广东省财政厅 2023-03-29 00:00:00

一、项目编号

:440001-2022-67374

二、项目名

: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副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

三、相关当事人

投诉人:湛江中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

地址: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80号之一金福轩商住楼一层05、06商铺

被投诉人1: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(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)
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、503、504、505、506房

被投诉人2: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称采购人)

地址:霞山区乐山西路13

四、基本情况

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人事项为删除“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(或以上)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(或以上),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”的资格要求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,投诉事项不成立,驳回投诉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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