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编号
二、项目名称
三、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广东园众教育信息化服务有限公司
地址: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芙蓉西二街顺景花苑B幢21卡
被投诉人: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
地址: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5号城投汇金大厦A楼8层807单元
四、基本情况
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一是在已完成评标工作且确定该公司为中标供应商的前提下,以项目质疑成立为由更改中标供应商的行为,使该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。二是采购代理机构以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为由不公开质疑参数缺乏依据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(一)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,投诉事项不成立,驳回投诉。
(二)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三十二条的规定,投诉事项2成立,但不影响采购结果,继续开展采购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