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诉处理结果公告(第一号)

广东省财政厅 2023-01-17 00:00:00

一、项目编号:

440001-2022-48145

二、项目名称:

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省职教城(清远)校区“社会培训住宿用房+教师周转公寓”采购项目

三、相关当事人

当事人1:广东振越智能家具有限公司(以下称投诉人)

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古楼工区东巷20号

当事人2: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(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)
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、503、504、505、506房

四、基本情况

投诉人深圳发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就“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省职教城(清远)校区‘社会培训住宿用房+教师周转公寓’采购项目”(项目编号:440001-2022-48145,以下称本项目)的采购过程提出质疑,因对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,于2022年11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经通知补正,投诉人于2022年12月5日递交补正后的投诉书。投诉人诉称: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投诉人商务技术评分评错情况存在异常一致,未按照客观、公正、审慎原则,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、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,而是进行了事先协商评分。
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,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,投诉不成立,驳回投诉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如不服本处理决定,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  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发布人:广东省财政厅

发布时间:2023年1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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